贵州省镇宁自治县丁旗镇平寨地热普查
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安市公资交(矿)字告〔2019〕6号)
受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以挂牌方式组织贵州省镇宁自治县丁旗镇平寨地热普查探矿权的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1.出让人: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出让探矿权名称:贵州省镇宁自治县丁旗镇平寨地热普查。
3.区块面积:0.53平方千米(以坐标计算为准)。
4.勘查矿种:地热(不接受勘查矿种变更和增列)。
5.出让期限:3年。
更多信息见附件1。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三、报名时间、挂牌时间、地点
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19年10月 29日后 (注:工作日内)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一部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时间如下表:
出让公告时间(2019年) |
申请报名时间
(2019年) |
挂牌时间
(2019年) |
挂牌截止时间
(2019年) |
10月29日至11月25日 |
10月29日至11月25日 |
11月26日至12月9日 |
12月9日下午16:00止 |
四、竞买资质审核
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具备条件的,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其竞买资质,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五、出让地点与时间
本次矿业权挂牌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矿业权挂牌报价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上午9:00至2019年12月9日16:00时止。
六、挂牌及竞价
1.挂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本宗探矿权挂牌起始价为135万元;竞买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其整数倍。
2.竞买方式。
竞买人以增价报价方式竞买,竞买报价应高于起始价并高于前一轮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内仍有两名及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的,则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直至竞价结束。
七、成交确认及出让合同签订
竞买结束后,挂牌成交的,将在自然资源部、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交易中心网站同步公示出让结果,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与竞得人签订《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自成交确定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向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提交“关于签订贵州省镇宁自治县丁旗镇平寨地热普查探矿权出让合同的申请”(格式模板见附件2),同时提交《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与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签订《贵州省探矿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办理勘查许可证。
八、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竞得人办理勘查许可证需按法律法规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应缴数额、缴纳方式和缴纳时间等要求,在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的《贵州省探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九、注意事项
1.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探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区块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一旦提交《探矿权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对探矿权出让条件无异议。
2.竞得人应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准备办理探矿权新立登记(获取勘查许可证)所需资料,资料清单可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下载或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厅窗口查阅。
3.探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具体事项在出让合同中约定。
4.如竞得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取消竞买资格或因自身原因放弃竞买资格,交易中心将重新组织出让。
十、重要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二)本探矿权区块范围内,可能存在有基本农田及建设项目。竞得人进行的勘查、开发活动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和改变基本农田现状,不能对已有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
(三)若探矿权范围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重叠,不得在建设项目范围内布置可能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的勘查工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竞得人领取了勘查许可证获得探矿权后,在勘查、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勘查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五)非因出让人过失造成的探矿权损减(包含但不限于勘查区块面积缩减、勘查许可证废止、勘查许可证被吊销、出让合同终止等),出让人已经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六)矿产资源勘查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在勘查许可证载明的区块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不能找到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
2.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对探矿权造成不利影响;
3.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
4.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探矿手段、选矿方法的限制或不能转为采矿权的;
5.不可抗力的影响。
(七)由于诸多原因影响,出让的探矿权中可能存在部分探矿权范围与我省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等各类禁止开发区或建设项目存在重叠的情况,出让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范围或终止该探矿权的出让,并据实调整所涉探矿权的成交价。
十一、其它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竞买申请;
(三)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四)挂牌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由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和通知;
(五)如对本探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
联系方式:
安顺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梅世福
电话:0851—33230164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处
电话:0851-86818705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朱丹
电话:0851—33350261
2019年10月29日
特别提醒:
竞买人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注:其中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让资料里有表格,只需代办人填写并签字盖章即可,同时法人自己办理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1.贵州省镇宁自治县丁旗镇平寨地热普查探矿权基本情况
2.关于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申请(格式模板)
附件1
贵州省镇宁自治县丁旗镇平寨地热普查
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探矿权地理位置、面积及坐标
贵州省镇宁自治县丁旗镇平寨地热普查探矿权位于镇宁自治县县城北约9km,面积0.53km2。拐点及坐标如下(2000坐标):
1, 105°40′35″, 26°06′33″
2, 105°41′08″, 26°06′33″
3, 105°41′08″, 26°06′52″
4, 105°40′35″, 26°06′52″
二、以往地质勘查工作情况简介
普查区位于黔北台隆六盘水断陷与望谟北西向构造变形区北部。热储含水层为第五、第四热储单元的二叠系中统栖霞—茅口组灰岩至石炭系中下统马平-大塘组白云岩及白云质灰岩,上覆盖层为二叠系峨眉山玄武岩组至龙潭组玄武岩、泥岩、煤层和粉砂岩及二叠系中统梁山组砂岩、泥岩。新屯断裂带是区内主要的导热构造,普查区具层状—带状热储复合构造特点,地热勘查类型属Ⅱ-3型。区内已实施了一口地热井,孔深2802.8m,水量315m3/d,井口水温为52.5℃,预测普查区第五热储单元热储深度1939-2400m、第四热储单元热储深度2612-2800m,预测第五热储单元热储温度约55.9℃、第四热储单元热储温度约62.9℃。
附件2
关于签订探矿权
出让合同的申请
(格式模板)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我公司通过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公开挂牌程序,成功竞得“探矿权”,成交金额万元。我公司已于2019年XX月XX日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了该探矿权的《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根据出让公示载明的流程,特向贵厅申请签订本探矿权的出让合同。同时,根据《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探矿权人在取得勘查许可证前,探矿权出让收益在100万元以内,一次性缴清;超过100万元的,首期缴纳比例不低于探矿权出让收益的20%”之规定,经慎重考虑,我公司申请按如下方式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
(1)一次性缴纳。
(2)分期缴纳,首期万元(不低于总额的20%),剩余部分在探矿权转采矿权时约定。
特此申请。
附件:《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XXXXXXXX公司
2019年XX月XX日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