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雷峰乡大雷山地热资源勘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类别:矿山         浏览人数:658        发布时间:2019-12-28
联系人
宋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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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8877395
有效期
30
内容

天台县雷峰乡大雷山地热资源勘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浙资交矿公告〔2019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浙土资发〔201375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5号)等相关规定,现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天台县雷峰乡大雷山地热资源勘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探矿权名称:天台县雷峰乡大雷山地热资源勘查

(二)探矿权位置:天台县雷峰乡潘岙杨村

(三)勘查矿种:地热

(四)勘查区块:勘查区块由4个拐点圈定,面积约3.0平方公里,拐点坐标见表1

1勘查区块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

东经

北纬

1

120°5100

29°0015

2

120°5200

29°0015

3

120°5200

28°5915

4

120°5100

28°5915

(五)探矿权出让期限:3

(六)工作程度:浙江省第一地质大队编制了浙江省天台县雷峰乡大雷山地热资源调查报告。报告主要是通过收集大量的区域地质、物化探资料,以及实地调查,对勘查区的地热地质背景条件进行了综合分析;初步查明勘查区的地热地质条件,推测热储岩性与分布、盖层、导水构造与控热构造,初步建立勘查区的地热地质概念模型,拟定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二、竞买人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

(二)凡被列入《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名单》D级的企业禁止参与本探矿权的竞买。

三、挂牌文件获取及相关时间规定

(一)挂牌文件获取

挂牌文件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zjgtjy.cn/GTJY_ZJ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拟竞买探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探矿权相关资料。

(二)相关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20191219日至2020116日。

2.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0117830分至2020231100分。

3.网上挂牌时间:2020117830分至20202415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参与方式及竞价规则

(一)参与方式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时无需向浙江省征地与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可自愿选择以银行保函或企业资金监管方式参与竞买,并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办妥金额为12万元、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前述相关证明文件,由银行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信息传送至网上交易系统,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生成竞买资格,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相关参与方式均需以竞买申请人作为主体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行使。

(二)竞价规则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和“最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挂牌出让起始价为60万元,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1万元整数倍。

五、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一)矿业权出让收益

根据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要求,探矿权出让收益在签订探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内一次性缴纳,缴入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

(二)政策处理费用

根据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政策处理情况说明,该勘查区块范围内的相关政策处理已经完成,探矿权竞得人无需支付政策处理费用,可进场进一步开展勘查工作。

(三)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人按《浙江省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浙价服〔2013242号)向交易中心支付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六、注意事项

(一)探矿权有效期未满,若因政策性关闭等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探矿权,不视为出让人违约,出让人应当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关闭矿山企业缴纳矿业权价款退还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110号)文件等相关规定,退还相对应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其他直接损失的补偿由探矿权人与相关方协商处理。探矿权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办理勘查许可证注销手续。

(二)探矿权人不得在勘查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探矿活动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三)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应仔细考察与踏勘,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

(四)探矿权人应在勘查结束后按要求汇交勘查资料至省地质资料档案馆。

(五)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1.交易机构:浙江省征地与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宋煊,联系电话:0571-88877395,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

2.实地踏勘联系人: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庞剑明,电话:0576-83979539,地址:天台县工人东路111

3.网上交易系统管理与维护: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传真:0571-88877569,网络技术咨询QQ2207208546

4.监督人: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监督小组。

 

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特此公告。

 

 

出 让 人: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交易机构:浙江省征地与资源交易中心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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