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文:雾霾预警期间砂石厂停产、砂石车停运
发布时间: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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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重污染天气期间,砂石厂停产、砂石车禁止上路。
    Ⅲ级响应强制性扬尘源减排措施
    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
    Ⅱ级响应措施
    在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矿山(含煤矿)、洗煤厂、港口码头、物流企业(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当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料为燃气的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Ⅰ级响应措施
    在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事发地政府负责实施更加严格的机动车限行措施,特殊公共保障车辆除外。
    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AQI(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日均值>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全省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统一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1天,且未达到黄色预警级别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来源:砂石骨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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