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矿山安全隐患有重奖!山西新规最高奖励 50 万元
发布时间:
2026-07-21
浏览次数:
12
近期,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审计厅、能源局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六部门共同发布《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文件推出分级、高标准的激励方案,显著提高矿山安全举报奖励额度,统一规范省内矿山隐患举报全流程管理,织密矿山安全生产监督防护网。
这份细则覆盖山西全部矿山,针对各类重大安全隐患、违规生产行为设立举报奖励通道,企业机构、社会群众都可依规提交举报线索。省内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单位执行统一处置准则:遵循合规举报、属地管辖分层落实、核查单位兑付奖金、奖励直接归属举报人等核心规则,闭环完成线索接收、现场核查、奖金拨付全流程工作,保障群众监督渠道标准化运行。
细则对整套举报流程作出细致约束,要求各地监管单位公示官方举报途径,在矿区显眼位置设立举报公示标牌,打通群众线索反馈渠道。同时规定,举报人提交线索时要附上自身基础信息与真实佐证材料,并对举报内容真伪承担法律责任,从源头提升线索可信度,杜绝无效不实线索占用执法资源。
此次新政核心变化在于重构阶梯式奖励计算模式,大幅上调奖励标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性。按照文件要求,一经核实的矿山重大安全隐患、违法生产行为,奖金按对应处罚金额 15% 计算,设置 3000 元最低保底奖励,单笔奖金封顶 50 万元。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事故瞒报、迟报情形,结合事故级别、涉事伤亡人数分档发放奖励,最高同样可兑现 50 万元奖金。
为保证奖金发放透明合规、流程可追溯,细则补充多种特殊场景处理方案,清晰界定多人联名举报、企业单位举报、奖金申领等不同情况的处理办法。按照时限要求,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必须在 60 个自然日内办理领奖手续,超出期限未申领则视作主动放弃奖励资格。
除此之外,文件划定清晰约束边界,严厉打击恶意举报扰乱监管秩序的行为。明确禁止无依据诬告、非法采集证据、行业内部人员违规申领奖励等行为;对虚构事实恶意举报、违规取证的主体,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追回已发放的全部奖金。
细则同步强化全流程保密与监督机制,要求所有参与线索核查、处置的工作人员严格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奖金核算、发放全流程交由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保障矿山安全举报机制公平、规范、权威运行。 来源 中国矿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