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的规定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2〕105号)、《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规〔2020〕4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辖区矿业秩序和资源配置,经安龙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安龙县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安龙县陆家寨采石厂(变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安龙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安龙县栖凤街道迎宾大道旁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龙县陆家寨采石厂(变更)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安龙县海子镇马赤黑村
面积:0.772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2789330.0528 |
35517287.9282 |
2 |
2789060.2560 |
35517090.7749 |
3 |
2788993.8660 |
35516869.0488 |
4 |
2788830.1939 |
35516924.4592 |
5 |
2788730.6112 |
35516847.5684 |
6 |
2788811.1895 |
35516745.5027 |
7 |
2788985.8037 |
35516737.4419 |
8 |
2788996.5678 |
35516713.2446 |
9 |
2788792.0585 |
35516586.0646 |
10 |
2788778.6859 |
35516627.7852 |
11 |
2788727.8612 |
35516592.9216 |
12 |
2788738.5451 |
35516552.7880 |
13 |
2788676.8581 |
35516514.4329 |
14 |
2788633.8680 |
35516726.6715 |
15 |
2788534.4641 |
35516852.9394 |
16 |
2788629.0413 |
35516948.5574 |
17 |
2788550.0312 |
35517034.5368 |
18 |
2788424.3267 |
35516917.4126 |
19 |
2788407.4170 |
35516939.7882 |
20 |
2788440.2465 |
35516988.3508 |
21 |
2788434.0796 |
35517041.6133 |
22 |
2788360.4725 |
35517001.9221 |
23 |
2788332.9769 |
35517038.3178 |
24 |
2788507.9917 |
35517181.2383 |
25 |
2788658.8163 |
35517513.7665 |
26 |
2788628.4947 |
35517570.2127 |
27 |
2788260.4775 |
35517599.7630 |
28 |
2788322.2580 |
35517454.7214 |
29 |
2788273.8907 |
35517443.9543 |
30 |
2788225.5227 |
35517602.4568 |
31 |
2788119.7279 |
35517611.0438 |
32 |
2788064.3643 |
35516858.3265 |
33 |
2788499.5672 |
35516135.6860 |
34 |
2788617.6785 |
35516162.1508 |
35 |
2788711.7746 |
35516436.5593 |
36 |
2788754.5405 |
35516459.5818 |
37 |
2788786.8351 |
35516442.5329 |
38 |
2788899.9048 |
35516467.2816 |
39 |
2789006.7235 |
35516595.3676 |
40 |
2789095.9355 |
35516643.4090 |
41 |
2789208.7652 |
35516721.3136 |
42 |
2789184.5870 |
35516834.1316 |
43 |
2789112.0366 |
35516925.4883 |
44 |
2789337.7027 |
35517175.3358 |
45 |
2789337.7280 |
35517169.9900 |
46 |
2789345.7573 |
35517180.6990 |
* |
1560 |
1390 |
资源储量:新增资源储量(+1450m~+1390m):推断资源量(TD)2527.98万方(6319.96万吨),本次出让资源量为142.67万方(356.67万吨)
开采标高: 1560米至 139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依据《安龙县陆家寨采石厂2022年资源储量变化表》统计,采矿权范围内(准采标高:+1560.0m~+1450.0m)矿山保有推断资源量236.00万方(590.00万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相关规范及设计方案要求执行
拟出让年限:6年
起始价:178.35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应当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公司资本金达到申请竞买的对应项目挂牌起始价以上(含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投入及其它固定资产投资),同时出具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近5年内无失信记录且未列入联合惩罚名单的证明,以及与注册资金相匹配的资信证明或相关凭证。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6月09日—2023年06月26日
网上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http://116.171.219.50:8099/TPBidder/memberLogi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安龙县自然资源局查阅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5月11日—2023年06月08日
申请报名方式:全天24小时网上报名,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http://116.171.219.50:8099/TPBidder/memberLogin)。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意向人上传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征信报告、资信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及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在挂牌期限内采用无底价挂牌出让方式。竞价方式为起始价+增价幅度正整数倍递增报价,后一报价高于前一报价。现场竞价以挂牌期限届满时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系统的最高挂牌价为起始价+增价幅度正整数倍递增进行现场竞价。 (二)现场竞价 1.挂牌期限届满,主持人宣布挂牌期间的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起始价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主持人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转为现场竞价,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2.参与现场竞价的竞买人需于2023年6月26日14:30分至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多功能一厅参与现场竞价,逾期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参与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原则应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参加现场竞价的,可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现场竞价(委托参加现场竞买的,需提交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竞买人公司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买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风险提示
(一)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采矿权范围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竞得矿权后,竞得人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一旦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对采矿权出让条件无异议。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属非新立采矿权,与原采矿权使用同一采矿许可证号,不再单独申请采矿许可证号。若竞得人非原采矿权人,需按照转让变更申请登记程序进行办理。 (三)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履行。 (四)如竞得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取消竞买资格,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项目作流拍处理,进行公示后重新组织出让。 (五)采矿权出让成功,竞得人申请取得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后,只能开采有偿处置的资源量,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规定。采矿权出让期满或出让资源量提前开采完毕,采矿权自行终止。采矿权终止后,采矿权人应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及复垦、复绿义务,办理闭坑手续并自行拆除设施退出场地。 (六)采矿权到期后是否继续设置,由审批发证机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和国家建设需要另行决定。 (七)本次出让采矿权出让有效期按原采矿许可证执行。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的,可于2023年6月8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署实名向安龙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地址:贵州省安龙县栖凤街道迎宾大道旁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电话:0859-5229069。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出让结束后,挂牌成交的,如竞得人拒绝签订挂牌《成交记录》、《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本次挂牌作流拍处理,进行公示后重新组织出让。并且安龙县自然资源局与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及《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要求,严格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公平性、严肃性,将竞得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等一并纳入失信主体信息记录,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进行通报并由竞得人按照其最高报价的20%向出让方交纳违约金,竞得人在参与竞买时已经明知并确认接受该处罚及承担该违约金。
十一、其他内容
(一)出让项目均为安龙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工业项目建设所需资源,竞买人竞得后须在资源所在地按当地的产业规划要求对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着力推动地方政府、矿山企业、矿区群众共同开展绿色和谐矿区建设,共享开发收益。 (二)为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矿山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应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编制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 (三)竞得人进行资源开发时不能对已有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 (四)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因矿区地质勘查程度有限,出让的资源量不对受让方构成任何承诺,采矿过程中资源储量若发生变化,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需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资源地质报告中的资源储量、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五)出让人只对矿区范围出让年限内砂石土矿产资源进行出让。矿区范围内所涉及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果、竹、木、坟墓、管线等)的使用和补偿均由竞得人与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协商解决。 (六)竞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在开发、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被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得人承担,已经收取或已缴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七)矿产资源开发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的,已经收取或已缴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1.在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区范围和有效期限内,资源量存在误差的;2.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相关规划调整导致对开采资源造成不利影响的; 3.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资料存在瑕疵的;4.包括但不限于因安全、环境保护等要求导致的;5.不可抗力影响的。 (八)因该矿存在前期投入,天昊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安龙县陆家寨采石厂(变更)采矿权前期投入费用相关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天昊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资产评估报告》(天昊资评报字〔2023〕第101号),该宗采矿权出让前期投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0日的市场价值共计人民币贰仟陆佰玖拾玖万陆仟陆佰叁拾元捌角(¥26996630.80元),该评估结果纳入安龙县陆家寨采石厂(变更)采矿权挂牌出让方案予以公告。竞买人对资产评估有异议的,可与原矿业权人自行协商,一旦报名参与竞拍,既视为认可该资产评估价值。原矿业权人以外的其他申请人竞拍取得出让资源的,需向前期投资主体支付前期投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费用,支付时间由双方(前期投资主体、竞得人)另行协商。 (九)该采矿权因前期设置、政策调整、项目压覆等需采矿权退出的相关问题,竞得人需积极做好配合工作,造成的后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交易行为中止:(1)公示公开期间出让的矿业权权属争议尚未解决; (2)交易主体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3)因不可抗力应当中止矿业权交易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在安龙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