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昆玉市国道以南一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类别:矿山         浏览人数:8        发布时间:202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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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30
内容

(公告文号:昆自然资公告〔2025〕1号)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批准,第十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第十四师昆玉市国道以南一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现将挂牌出让交易信息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第十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昆玉市昆城大道1号党政服务中心3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十四分中心

场所:新疆昆玉市滨河西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第十四师昆玉市国道以南一号建筑用砂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第十四师昆玉市

面积:0.335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4115625.768 26620115.900
2 4115617.376 26619525.990
3 4116185.976 26619517.920
4 4116194.368 26620107.790
* 1497 1462

资源储量:286.39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497.0米至 1462.0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买人在竞得采矿权后,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严格按照经评审通过的《方案》开采,提高资源利用率,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严禁越界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义务,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规定计提恢复治理基金,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作。

拟出让年限:2.7年    

起始价:476.16万元

出让收益率:0.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竞买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自然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失信名单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被“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异常名录”的。 (四)具备与申请竞买矿种、规模相适应的实力条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07日     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网上交易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线上获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2025年10月23日

申请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人一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 2.采矿权竞买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 3.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网站信用报告及截图、“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4.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上传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 6.资料费缴纳凭证; 7.保证金缴纳凭证(系统生成保证金子账户); 8.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竞买申请人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竞价系统,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延时竞价资格。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采矿权的开采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采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采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采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交易机构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负赔偿责任,出让人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缴纳代理服务费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 30日内应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二)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挂牌交易机构负责解释和通知。 (四)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www.mnr.gov.cn/ 2.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 3.第十四师昆玉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btdsss.gov.cn/ 4.新疆矿业网(国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xjgyky.com



本公告在第十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十四分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第十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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