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不是“靠山吃山” 11名人员最终获刑
发布时间:
2025-10-30
  浏览次数:
7
10月24日,清镇市人民法院将环境保护法庭“搬”到观山湖区朱昌镇赵官村,公开审理彭某某、王某等11人非法采矿案,邀请朱昌镇赵官村、郝官村党员干部及村民代表70余人参与旁听庭审,并通过公诉机关“零距离”普法,警示教育大家“靠山吃山”要不得。据介绍,该案发生于观山湖区朱昌镇赵官村九头山。被告人彭某某、王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资格的情况下,多次在赵官村九头山非法开采铝土矿共计1991.48吨,价值共计人民币597444元,造成国家铝土矿矿产资源损失,严重损害生态环境。
  当天,整个庭审过程气氛庄严、规范严谨。该案经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彭某某、王某等11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三个月不等,判处2万元至4万元不等罚金,并对因本次犯罪造成的非法开采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而产生的修复费用1986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零距离”感受法庭审理过程,直观地了解了案件审判程序,深刻认识到非法采矿不仅会给大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也将使自己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来源 矿材网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电话:+86-0315-2738258 13303155855 传真:+86-0315-2738258 E-mail:tswmq@126.com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创业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矿业交易网  矿权 矿权转让 矿权交易 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冀ICP备05020396号

0315-2738258 13303155855 工作日:8:00-23:00
周 六:8:00-23:00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