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协同发力!内蒙古出台新规严厉惩处矿山安全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
202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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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等多家单位,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此次新规出台,旨在进一步完善矿山安全领域执法司法联动机制,以法治手段严厉整治矿山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及犯罪行为,全面压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从源头防范化解各类生产安全风险,筑牢辖区矿山安全生产屏障。
据了解,该《办法》共计8章32条,内容体系全面、权责界定清晰。文件系统明确了矿山领域涉罪案件分类、执法司法衔接工作原则、各部门职责划分、案件移送接收流程、证据采信与规范使用、跨部门协作机制、司法监督及追责问责等核心内容。通过细化完善全流程工作规范,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程序,搭建起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管高效、闭环有力的矿山安全治理体系。从制度层面打通执法司法壁垒,实现两类监管工作无缝对接、高效联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处置,切实提升矿山安全执法震慑力与公信力。
下一步,内蒙古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将严格落实《办法》各项规定,结合辖区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常态化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严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持续深化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的协同联动,凝聚监管执法合力,精准防范化解矿山重大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护航全区矿山行业安全、规范、稳定、高质量发展。来源于 全球矿产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