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团风县竹林湾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出让公告
信息类别:矿山         浏览人数:79        发布时间:2025-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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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内容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湖北省团风县竹林湾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 团风镇益民路1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 黄冈市城东新区永安路特1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湖北省团风县竹林湾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 片麻岩

地理位置: 团风县方高坪镇方高坪村、天然村

面积: 0.5061 平方千米,拐点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拐点

X坐标(起标高)

y坐标(止标高)

矿体标识

性质

1

1

3398073.15

38590023.74

2

2

3398087.79

38590168.24

3

3

3396824.01

38591094.50

4

4

3396835.00

38590758.00

5

5

3396833.00

38590599.00

6

6

3397170.90

38590490.40

7

7

3397388.41

38590356.21

8

8

3397446.00

38590168.00

9

9

3397444.94

38590027.57

10

10

3397536.29

38589985.18

11

11

3397598.00

38589953.00

12

12

3397721.00

38589926.00

13

13

3397814.00

38590005.00

14

14

3397937.00

38590004.00

15

*

213.6

43

1

开采标高: 213.6米至43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资源量为2623.54万立方米(7109.78万吨)。

资源储量: 本次挂牌出让的资源量为2623.54万立方米(7109.78万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拟出让年限: 14.5 

起始价: 13500 万元

出让收益率: 0 %

四、 投标人/竞买人 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企业法人。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 挂牌

挂牌时间: 2025-08-28 — 2025-09-11

网上地址 : 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https://www.hbggzypm.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本采矿权挂牌出让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https://www.hbggzypm.c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意向竞买人可登录该系统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 2025-07-31  2025-09-10

申请报名方式: (一)意向竞买人在网上参加竞买活动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录产权交易平台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竞买资质审查材料和参加竞买。 (二)CA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驱动的下载、操作使用说明、报价规则请参阅交易系统的“交易指南”及“政策法规”中《湖北省矿业权出让交易实施细则》。 (三)资质审查材料的递交上传请参阅竞买须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矿业权挂牌以网上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取得网上挂牌报价资格的竞买人可参与网上挂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出让公告规定的增价幅度或其整数倍,在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2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3网上挂牌截止时无人报价的,网上挂牌不成交,交易系统自动终止该宗矿业权的网上挂牌活动。 4网上挂牌截止前5分钟内有报价的,交易系统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4.1网上挂牌截止前5分钟,交易系统自动提示并开始5分钟倒计时周期; 4.2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的,交易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由竞买人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 4.3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 5网上挂牌截止前5分钟内无人报价但之前有人报价的,交易系统不进入网上限时竞价,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 6第4条所述网上限时竞价结束和第5.5条所述网上挂牌截止,交易系统均按以下规则确定是否成交: 6.1有底价挂牌,最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挂牌成交,最终报价者为竞得人,否则不成交; 6.2无底价挂牌的,挂牌成交,最终报价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对于采矿权,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竞买人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出让区块已有地质资料及周边已设矿业权情况,对出让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铁路、水体、地下管线、输电线路、水利设施、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申请参加挂牌出让,即视为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对拟出让区块现状已充分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开发边界、林地、草原、水库、河道、通讯光缆、电力设施等相关规定,做好避让及保护措施,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工作中应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2号)等工作要求。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采用对林地和森林破坏小的探矿方式,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尽可能减少对林木的采伐。大中型矿山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小型矿山可以使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后续采矿如涉及使用林地,应符合上述规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涉及基本草原的,将来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必须符合基本草原的管控要求才能办理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手续。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要求对特定探/采矿方法的限制。若拟采取坑探方式进行勘查的,应按照《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5号)规定,坑探工程应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报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施工;对于周边有生产建设矿山的,坑探工程巷道应确保不在周边矿山开采岩体移动范围内。 (六)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七)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八)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九)出让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部分重叠,竞得人需遵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有关规定。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挂牌起始日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其他内容

(一)该采矿权出让期限为14.5年(含基建期1年,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可依法依规申请延续。 (二)按照《湖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鄂财综规〔2024〕10号的规定,本次采矿权出让按照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即:在出让时按照竞争结果确定矿业权出让收益;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为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0%,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均摊征收年限不少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一半。具体征收金额和方式请参阅《湖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及相关法规和后期签订的矿业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须主动向当地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咨询,了解项目前期工作等情况,了解后期开发和生产过程中涉及土地、林地占用或征用、青苗补偿、搬迁补偿等事宜。 (四)竞买时须承诺:若竞得该采矿权,在办理采矿许可证之前支付前期工作费用(本采矿权前期开展的综合论证方案、地质勘探设计、地质勘探、三合一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等采矿权设置成本费用共计359.4472万元,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补偿,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开发。 (五)其他有关事宜详见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内容变更说明。 (六)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挂牌起始日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提出。意向竞买人提交资质审查材料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出让文件,资质审查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 (七)本次矿业权出让有关交易过程事宜请咨询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及矿业权本身有关事宜请咨询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办理。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黄冈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咨询电话:0713-6150788(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13-8556260(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公告在 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门户网站、 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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