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该去单位所在地或劳动者居住的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做职业病诊断(注:可咨询当地职业病防治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去做诊断的时候必须要准备的材料是: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一定的时间内做出诊断结论,出具职业病诊断报告。若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可在30日内,向做出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诊断病鉴定,设区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该鉴定为最终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