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信息类别: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发布时间: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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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8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电气设备)
    一、 通用部分
    1、 紧固件
    1) 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垫圈等齐全,紧固、无锈蚀。
    2) 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一致。平垫、弹簧垫圈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符合,紧固的螺栓应有防松装置。
    3) 用螺栓紧固不透眼螺孔的部件,紧固后螺孔须留有大于2倍防松垫圈的厚度的螺纹余量,螺栓拧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但铸铁、铜、铝件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
    4) 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5) 紧固在护圈内的螺栓或螺母,其上端平面不得超过护圈高度,并需用专用工具才能松、紧。
    2、 隔爆性能
    1) 隔爆结合面的间隙,平口的结合面必须压实,不留间隙、转盖结合面间隙不能超过0.5毫米。
    2) 隔爆结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
    3) 螺纹隔爆结构:螺纹精度不低于3级,螺距不小于0.7毫米;螺纹的最少啮合扣数不于小6扣。
    4) 隔爆结合面的法兰减薄厚度应不大于原设计规定的维修余量。
    5) 隔爆结合面的缺陷或机械伤痕,将其伤痕两侧高于无伤表面的凸起部分磨平后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1)、隔爆面上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毫米,深度不大于2毫米的砂眼,在40、25、15毫米宽的隔爆面上,每1 平方厘米不得超过5个,10毫米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2个。
    (2)、生产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不得大于0.5毫米,其长度应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
    6)隔爆结合面不得有锈蚀及油漆,应涂防锈油或磷化处理。如有锈迹,用棉纱擦净后,留有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仍算合格。
    7)用螺栓固定的隔爆结合面,其紧固程度应以压平弹簧垫圈不松动为合格。
    8)观察窗孔胶封及透明度良好,无破损、无裂纹。
    9)引进设备的隔爆性能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电气设备分册的5-A、B、C、D的规定。
    10)凡不符合1)-9)中任意一条者,即认为该设备失去隔爆性能,称为失爆,不得评为完好设备。
    3、接线
    1)进线嘴连接紧固,密封良好,并能符合下列规定:
    (1)密封圈材质用邵尔硬度为45-55度的橡胶制造,并按规定进行老化处理。
    (2)接线后紧固件的紧固程度以抽拉电缆不窜动为合格,线嘴压紧应有余量,线嘴与密封圈之间应加金属垫圈。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
    (3)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应小于1毫米;密封圈外径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密封圈外径大于或等于20毫米时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应小于或等于1毫米;
    B、密封圈外径大于20毫米,小于60毫米时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应小于或等于1.5毫米;
    C、密封圈外径大于60毫米时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应小于或等于2.0毫米;密封圈宽度应等于电缆外径的0.7倍,但必须大于10毫米,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3倍,但必须大于4毫米(70平方毫米的橡套电缆除外)。密封圈无破损,不得割开使用。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物体。
    (4)低压隔爆开关引入铠装电缆时,密封圈应全部套在电缆铅皮上。
    (5)电缆护套(铅皮)穿入进线嘴长度一般5-15毫米,如电缆粗穿不进时,可将穿入部分锉细(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不得锉细)。
    (6)低压隔爆开关空闲的进线嘴应有密封圈及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钢垫板封堵压紧。其紧固程度:螺旋线嘴用手拧紧为合格,压叠式线嘴用手晃不动为合格,钢垫板应置于密封圈的外面,其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的有关规定),高压隔爆开关空闲的接线嘴应用与线嘴法兰厚度、直径相符的钢垫板封堵压紧。其隔爆结合面的间隙应符合有关规定按外壳容积计算(0.3-0.6毫米之间)。
    (7)高压隔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后,应用绝缘胶灌至电缆三叉以上。
    (8)凡不符合上述规定之一者,即为失爆,不得平为完好设备。
    2)接线装置齐全、完整、紧固,导电良好,并符合下列要求
    (1)绝缘座完整无裂纹。
    (2)接线螺栓和螺母无损伤,无放电痕迹,接线零件齐全,有卡爪,弹簧垫,背帽等。
    (3)接线整齐、无毛刺、卡爪不压绝缘胶皮或其它绝缘物,也不得压或接触屏蔽屋。
    (4)接线盒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3-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性电气设备“e”》的规定。
    (5)隔爆开关的电源、负荷引入装置,不得颠倒使用。小接线嘴不得出电源线。
    3)固定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引入(出)线的终端线头应用线鼻子或过渡接头接线。
    (2)导线连接牢固可靠,接头温度不得超过导线温度。
    4)电缆的连接除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9条的规定外,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芯线的连接严禁绑扎,应采用压接或焊接。连接后的接头电阻不应大于同长度芯线电阻的1.1倍,其抗拉强度不应小于原芯线的80%。不同材质芯线的连接应采用过渡接头,其过渡接头电阻值不应大于同长度芯线电阻值的1.3倍。
    (2)高、低压铠装电缆终端应灌注绝缘材料,户内可采用环氧树脂干封。中间接线盒应灌注绝缘胶。
    5)安全供电
    (1)高、低压电气设备的短路、漏电、接地等保护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的规定。
    (2)短路保护计算整定合格,动作灵敏可靠。
    (3)漏电保护装置使用合格。
    (4)接地螺栓符合下列标准:
    a、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的外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
    b、电气设备接线盒应设有内接地螺栓。
    c、外接地螺栓直径:容量小于或等于5Kw的不小于M8;容量大于5KW至10KW不小于M10;容量大于10KW的不小于M12;通讯、信号、按钮、照明灯等小型电气设备不小于M6。
    d、接地螺栓应进行电镀防锈处理。
    (5)接地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镀锌铁线100平方毫米,扁钢25*4平方毫米,铜线50平方毫米。
    b、电气设备外壳同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联线和电缆接线盒两端的铠装。铅皮的连接接地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铜线25平方毫米;扁钢50平方毫米(厚度不小于4毫米);镀锌铁线50平方毫米。
    (6)接地极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主接地极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0.75平方米,厚度不小于5毫米。
    b、局部接地极应符合下列规定:局部接地极可改置于巷道水沟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的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平方米,厚度不小于3毫米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在水沟深处,可用直径不小于35毫米,长度不小于1.5米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毫米的透眼,并行垂直埋入地下。
    (7)接地电阻不得大于下列数值
    a、井下设备2欧姆。
    b、井下手持移动电气设备1欧姆。
    (8)设备闭锁装置齐全可靠
    (9)井下供电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70条的规定,即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6)不漏油、不漏电的规定
    (1)不漏油:固定结合面及阀门、油标管等不应有油迹。运动部位允许有油迹,但擦干后在3分钟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非密闭运动部件润滑不得甩至其它部件和基础上。
    (2)不漏电:网络的绝缘电阻不小于下列规定,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行。
    1140V 60K欧 660V 30K欧 330V 15K欧 127V 10K欧。
    7)电气性能检测
    (1)电气设备绝缘性能必须按《煤矿电气实验规程(试行)》规定的周期和项目进行试验,并符合标准,有记录可考查。
    (2)绝缘油,新油使用前应做油质分析;运行中的油,每年一次简化分析;多油断路器的油,每半年进行一次耐压实验,其它实验项目应按《煤矿电气实验规程(试行)》规定进行。有记录可查。
    (3)继电保护装置计算整定检验。每年进一次;对矿井电源的继电保护装置,每半年检验一次,并符合整定方案,有记录可查。
    (4)指示回转仪表应每年检验一次,其准确等级不得低于2.5级;电源计量仪表应每半年校验一次,其准确等级不得低于1.0级。有记录可查。
    8)设备使用
    (1)高低压开关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21条的要求,与被控设备的容量应匹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完好设备。
    A、超容量,超电压等级使用者;
    B、不符合使用范围者;
    C、继电保护失灵,熔体选用不合格者;
    D隔爆开关用小喇叭嘴引出动力线者。
    (2)井下隔爆型电气设备,必须在下井前,经过指定的隔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出具体合格证,否则一律不得评为完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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